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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D29000--2022-0100 分 类: 政策解读
      来源单位: 县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2-08-04 11:14:51
      标 题: “小赣事”动漫视频解读《万安县政务服务“一事通办”改革工作方案》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小赣事”动漫视频解读《万安县政务服务“一事通办”改革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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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8月2日,万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万安县政务服务“一事通办”改革工作方案》(万府办字〔2022〕170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省政府办公厅于1月30日印发《关于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 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的若干措施》(赣府厅发〔2022〕5号),对全省“放管服”改革作出具体安排部署,这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升政府服务效能,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落实“六稳”“六保”任务,继续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

      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3月10日印发《2022 年吉安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打造“吉事即办” 政务服务品牌工作方案》(吉府办字〔2022〕21号),明确“放管服”改革工作以提升政府服务效能为目标,持续打造“吉事即办”政务服务品牌。

      二、出台目的

      升级“一窗式”综合服务平台,提供事项同步,多表合一、一表拆分,材料共享等,支持“一事通办”关联事项、情形梳理及业务流程配置等功能,提供办件拆分及效能看板服务,办件节点随时查看,超期办件自动催办督办,实现主管部门可以获取到各部门的审批进度进行统一催办和督办,确保“一事通办”均能够及时办理。通过推动关联性强、办事需求量大、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强的多个跨部门、跨层级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配合市里建立市级统筹、部门协同、整体联动、线上线下融通的新型政务管理服务体系,依托本地“一窗式”综合服务平台,强化数据归集,通过梳理整合、流程再造,推出更多具有本地特色亮点的“一事通办”服务。2022年底前,县级实现高频“一事通办”事项不少于80项,其中必含企业开办“一事通办”,并上架至“赣服通”和江西政务服务网,保证服务同质和数据同源。

      三、惠民利民举措

      “一事通办”服务是指将企业群众原来需要前往两个及两个以上部门办理的多件事,通过梳理整合、流程再造,“打包”成企业群众眼中的“一件事”,实现只填一张表、只提供一套材料,“一次办好相互关联的多件事”的政务服务模式。

      四、主要内容

      1.一次告知。整合办理“一事通办”涉及多个办理事项的设定依据、所需材料、受理标准、审批条件、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要素,通过场景式引导进行个性化、交互式咨询指导,为办事企业群众提供符合当前办事场景的“一事通办”告知服务,变“多次告知”为“一次性告知”。

      2.一表申报。综合“一事通办”所涉及服务事项的每个申请表单,合并、精简、优化“一件事”涉及多个办理事项的材料、表格,整合成“一张表格”“一张材料清单”,推行线上办理“多表合一、动态填表”,变“多次填表、多次提交”为“一次提交、多次复用”。

      3.一套材料。梳理“一事通办”所涉及的服务事项,动态生成一套符合现状情形的联办材料清单,通过电子证照、网格核验、办结事项共享方式实现材料免交,证照和数据的高效复用。

      4.一并审批。推行“容缺预审、并行审批、联合审批”,各部门在线上或线下收到申请材料后,对非前置事项审批结果材料实行容缺预审。依托“一窗式”综合服务平台、“电子证照管理系统”同步获取相关前置部门的办理信息进行协同审批,推动多部门联合审查、并行审批,转变审批流程方式。

      5.一窗受理。在“赣服通”移动端、江西政务服务网分厅设置“一事通办”专栏,实现线上“一次登录、一网通办”;积极推动政务服务“以部门为中心”向“以事项为中心”转变。

      6.一次办成。对材料齐全能当场办结的一次性办好,不能当场办结的以邮政寄递、网上传输等方式将相关证照、批准文书一次性送达申请人;适用告知承诺的,采取告知承诺方式一次性办好;对申请材料非重要资料欠缺的,在当事人书面承诺补齐补正后,采取容缺受理方式一次性办好。

      五、后续工作考虑

      一是强化工作推动落实。根据职能,由各相关部门负责梳理实施事项清单;“一事通办”平台上线运行;实行无差别受理;完善“一件事”事项要素及流程;制定工作方案;加强数据共享;编制发布办事指南;设置线上办理专栏等工作的落实。

      二是建立工作推进机制。以“一事通办”一个专班负责的推进方式,设立“一事通办”专班,确定核心事项所属部门牵头推进,抽调专人进行重点攻坚,将“一事通办”改革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人,形成改革全力,实时研究解决“一事通办”改革工作中的问题,总结评估实施情况并适时更新事项。县政府办(政务服务办)负责督促各部门推进“一事通办”工作,协调解决跨部门、跨区域争议事项;县行政服务中心负责“一事通办”改革工作业务指导和“一事通办”综合服务平台开发工作;县大数据中心负责“一事通办”改革中的数据交换等技术支撑;“一事通办”牵头单位为责任主体,具体负责推动改革落地,组织开展业务调研,确定每一个“一事通办”服务相关事项范围,制定“一事通办”服务方案,按照“谁主管、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保障业务内容供给,提高“一事通办”服务成效;责任单位要切实增强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配合牵头部门推进“一事通办”服务构建工作,提供相关事项的基础数据信息,协调研究“一事通办”服务方案,各负其责、协作联动;技术公司负责我县“一窗式”综合服务平台升级改造和运维管理,按照全省一体政务服务平台的技术要求,配合各相关部门做好业务系统与“一窗式”综合服务平台和“一事通办”平台的技术对接。

      三是强化督查推进落实。科学规范政务服务“好差评”体系,引导办事群众对“一事通办”服务主动评价,充分发挥12345政务服务热线评价监督作用,做到以评促改,以评促优。县政府办(政务服务办)、县行政服务中心要对“一事通办”工作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督办,推进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在改革推进过程中,建立成效评估通报制度,定期对改革推进情况和取得的成效进行评估通报制度,定期对改革推进情况和取得的成效进行评估并在适当范围通报。各县有关部门在工作中取得的重大进展、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及时反馈县政府办(政务服务办)。

      相关文件:《万安县政务服务“一事通办”改革工作方案》


      视频来源:江西政务服务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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